一、履行商务管理服务职责,在工作中做到讲文明,讲礼貌,待人和气,热情,服务周到。
二、全面实行五个基本工作制度:办事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行政公示制,服务承诺制。
三、在“窗口”部门设办事指南、办事依据公示栏,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四、向社会公开商务行政审批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五、办事工作承诺:(一)对申请办理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设立和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事项的核准和转报,申办材料完备,5个工作日内办结。(二)申办《补偿贸易合同备案证明书》的转报,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结。(三)对申报进出口经营权、申领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商品配额、外贸企业资格年审的转报,材料齐备,3个工作日内办结。(四)对外承包和劳务合作、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境)的转报,5个工作日内办结。(五)申领酒类批发、零售许可证,材料齐备的在15日内办结。(六)申领《拍卖经营许可证书》的转报,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七)典当公司设立、变更、终止的转报核准,在申办材料完备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商务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执法行为等进行监督,如感到不满意,可直接拨打投诉电话:2280202(局长室电话)、2250370(纪检组电话),如商务管理人员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报”和违反政策规定乱收费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