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商务局机关工作管理制度
(2007年1月)
为进一步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规范机关各项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建立和完善河池市商务局机关工作、管理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会议种类及任务
1、党组会议
(1)会议组成人员:本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局办公室主任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负责会议提案和记录工作)。会议由党组书记负责召集或委托党组成员召集。
(2)会议主要任务:讨论决定本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讨论审定本局所属部门和单位的人事任免事项和奖惩;分析形势,互通情况。
(3)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也可视情况临时召集。
2、党组民主生活会
(1)与会人员:本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办公室派人参加会议记录。会议由党组书记负责召集或委托党组成员召集。
(2)会议主要内容:学习党中央、区党委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总结单位和个人工作经验教训,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制订整改措施。
(3)会议每年召开1次,每年年底召开。
3、办公会议
(1)会议组成人员:本局正、副局长,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局办公室主任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召集。
(2)会议主要任务:传达上级重要指示和工作部署;研究和布置工作;讨论决定本局相关事宜。
(3)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4、商务运行分析会
(1)会议组成人员:本局正、副局长,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各科室科长(主任)。会议由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召集。
(2)会议主要任务:总结、分析每月的工作进展情况,找出存在问题,研究工作措施,保证商务工作健康发展。
(3)会议每月上旬召开。
5、专题会议
(1)会议组成人员: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与专题会议有关的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会议由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召集。
(2)会议主要任务:传达上级有关专题性的批示,研究贯彻措施,研究有关具体业务工作。
(二)会议的有关要求
1、党组会议、党组民主生活会议和办公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组织。业务工作分析由相关科室负责组织。专题会议一般由与会议内容有关的业务科室负责组织。
2、党组会议、党组民主生活会议、局办公会议、商务工作分析会议、专题会议的议题,由会议召集人提出,经集体研究确定。
3、各种会议设专用记录簿并由专人记录,重要会议要撰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一般由负责召集的领导签发。各种会记录簿统一由档案室管理。
4、各种会议都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5、各种会议都要严格会议纪律。(1)不迟到不早退。(2)与会人员须按通知参加会议,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要向会议主持人请假。(3)保持会场安静,不高声喧哗,会议期间一律将手机关掉或把铃声改为振动,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得拨打或接听电话。
(三)会议决议的落实和催办
1、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坚决执行和办理。有关科室和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保留,但不能有意拖办。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应及时向局领导报告。
2、由办公室及领导委托的科室,具体负责检查、督促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和办理情况。
二、公文办理制度
1、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公文由办公室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2、收文发文须按程序进行。收文办理一般包括传递、签收、登记、分发、拟办、批办、承办、催办、查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3、需要办理的公文,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批示,或交有关科室办理。紧急公文,应当提出办理时限。承办科室应当抓紧办理,不得延误、推诿。对不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或不适宜由本科室办理的,应当迅速退回办公室并说明理由。
4、送领导批示或交有关科室办理的公文,办公室要负责催办、查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查办,重点公文重点催办、查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查办。对下发的重要公文,应当及时了解和反馈执行情况。
5、发文一般由相关科室拟稿,内容涉及2个科室及以上的由相关科共同拟稿,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签发。
6、重要的或涉及面广的公文,必须由正职或者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职领导、分管领导签发;经授权,有的公文可由办公室主任签发。
7、公文送领导签发之前,办公室要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需要行文,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是否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文字表达、文种使用、公文格式等是否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学习制度
1、每年都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商务厅的要求,结合实际提出机关干部政治和业务学习计划,具体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实施。党支部的政治学习由党支部负责。
2、每个干部要按照学习计划、学习内容进行学习,并做好读书笔记,写好心得体会。要求每人每年至少写2篇以上学习体会或调研文章。
3、每周五为集中学习时间。
4、党组学习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讨论1次以上。要求局领导、科室领导带头学习,带头发言,带头写学习体会文章,以带动干部的学习。
5、凡无故不参加学习的,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并不得参加各项评优。
6、中心组学习和其他的学习讨论记录、汇报由办公室负责。
四、接待接访制度
1、上级领导机关人员到本局检查指导工作,有关领导和科室要热情接待,认真做好工作汇报。厅级以上干部,由局主要领导出面接待并报告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知晓。接待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2、对接待人员需用餐的,须请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用餐标准及陪同人数按有关规定执行。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3、对下属单位、协作部门、企业来办事和群众来访都要以礼相待。态度要诚恳,说话要和气。能办的事积极予以办理,急办的事及时办理,一时办不了或无法解决的,予以耐心解释。
4、对来访群众均需登记,将来访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或工作单位、反映的主要问题逐项做好记录。接待人要耐心听取陈诉,热情宣传政策,认真解决问题,尽可能满足其正当要求。
5、办理群众来信必须认真仔细、及时准确,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凡收到群众来信,办公室要认真填写处理签,深入调研、尽量满足并提出办理意见。处理结束后要补记处理结果,并装入来信来访档案盒。
五、考勤制度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须请假。由办公室每月对各科室的上下班纪律进行一次不定期的督查,每月向全局通报一次督查情况。
2、副科级以下干部和职工请事假在1天以内的,由所在科室科长(主任)批准;2天以上,3天以内,须写请假条,经局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局主要领导批准。
3、正科级干部请事假在1天以内的,须经局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内由局主要领导批准。
4、处级领导请事假在1天以内,由局主要领导批准;2天以上,3天以内,须写请假条,经局主要领导或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
5、干部职工因病需休息的,请假时一般要有医院的休假证明。
6、干部公休由本人年初作出计划,报局办公室统一安排休假。
7、各类请假条,由办公室统一掌握管理,请假人员期满后要主动到办公室销假。
8、上班时间一律不准上网聊天或玩游戏、打牌、打麻将等,发现三次以上者扣全年奖金。
六、车辆管理制度
1、本局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局领导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科室领导出差一般不派专车,遇有紧急情况或多人同时出差,经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可安排车辆。
3、本局机关工作人员在金城江城区范围内执行公务,一般不派车;有紧急任务需派车的,须经局领导或经授权的办公室领导批准。
4、严禁公车无偿私用。本局干部职工因私需用公车的,必须经局领导批准,汽油费及司机差旅费由用车者负担。
5、用车人员一般要提前向办公室提出用车报告,由办公室根据情况按轻重缓急安排。需临时紧急用车的,事后由用车人或司机向办公室说明情况并补办有关手续。
6、车辆需维修时,司机应事先向办公室提交预算报告,经局领导批准后,将车辆送到指定的修理点进行修理;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到其他地方维修,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
7、外单位借用车辆,需经局领导研究同意,一切费用由借车单位负责。
8、司机要爱护车辆,做到车容整洁、技术状况良好,随时待命出发。
七、电话管理制度
1、领导干部住宅电话、移动电话费用,按照上级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
2、建立话费公开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公布各办公电话费用开支情况。
3、各科室要加强对长话监督管理,长话短说,不能用长话办私事。因管理不严,造成话费超支,影响日常业务的,当事人、科室主要领导要负责任。
八、财务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按要求建立大宗固定资产明细帐,会计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
2、固定资产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须经局领导研究同意,以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二)现金管理
1、执行现金限额管理,备用金不超过1000元。
2、现金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补助、医药费、差旅费等对干部职工个人直接支付。
3、现金要日清月结,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
(三)财务收、支管理
1、合理安排和节约使用资金,保证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严格执行会计制度,搞好算帐、记帐、结帐、报帐工作,按照规定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材料。
2、各项开支和出差款(指车船费、住宿费等),统一由局主要领导审批。重大开支须经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3、差旅费报销标准严格按有关文件执行。报销单位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初核签字,经财务会计审核后由局领导审批同意方可报销。正常出差以外的开支必须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
4、坚持专款专用,支付各种款项必须符合规定的资金渠道、用途。
5、不得以空白条、借据充抵库存现金。
6、不得出租、出借银行存款帐户和银行支票或将支票转让给他人使用。
7、出差或办事人员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公款,如被盗或丢失,原则上由出差或办事人员负责赔偿。
8、对局属各类协会资金,实行统一管理,按财务制度要求,建立财务帐,接受财务监督。
9、财务人员要按制度要求及时做好月、季、年报表,报送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九、文书档案、保密工作制度
1、收集本单位对国家、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2、对保存档案严格按照规定整理和保管,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档案局移交档案;
3、为各部门利用档案提供服务;
4、处理文书要及时、准确、保密、不泄密;
5、文件、档案要在办公室阅读。属保密文件、材料,经领导批准方能借阅。
十、清洁卫生制度
1、每日上班前,各科室打扫各办公室卫生。
2、清洁工负责每天打扫会议室及卫生间公共场所的卫生。
3、每个节假日前,全体干部职工统一对办公室、公共场所、住宅进行一次大清扫。
十一、安全保卫制度
1、加强保密工作,在各项商务、技术、交流活动中,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或发表不宜公开的资料、数据以及保密事项。严格遵守电脑和手机使用的各项保密管理制度。
2、下班前要将各自办公室抽屉锁好,关好门窗。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人员必须锁好楼层铁门。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宜存放在办公室。重要科室须安装铁门铁窗。
3、对来往的可疑人员要询问和多加注意。严禁外来人到局办公室、公共场所、住宅区叫卖或摆摊。
4、时刻提高警惕,防盗、防火、防毒。下班时,门卫要负责锁好大门铁门,或交待加班延时的同志负责锁好。
5、重要节假日要坚持值班制度。
6、凡违反安全保卫制度,导致事故发生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十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1、选拔任用科室领导,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进行,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讨论决定。
2、推行公开选拔科室领导制度、干部任前公示制、干部考察预告制、考察结果通报制、党组集体讨论干部投票表决制、干部任职试用期制、科室领导干部交流制度、辞职制度。
3、坚持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制度,拟提拔的科室领导干部人选,必须在民主推荐和民意测验得票较多的干部中产生。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所在单位多数群众不拥护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对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应免去职务。
4、干部的进退留转,必须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不接受组织安排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廉洁从政制度
1、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向服务对象索取和收受礼金、有价证券,以及移动电话及其他贵重物品。
2、到企业和各县(市、区)指导工作、调查研究期间,不准以任何形式接受礼品,不准大吃大喝,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
3、不准借用公款逾期不还。不准用公款为个人及亲朋好友买、建私房和从事营业活动。
4、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准擅自以职务身份应邀参加各类庆典活动。
5、不准借开会之机赠送礼品和纪念品,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以及游山玩水。
6、不准经商办企业,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优惠条件;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不准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7、不准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小汽车;不准私自占用企业单位的小汽车。
8、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私设“小金库”,不公款私存和私分公款。
9、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使用的有关规定,不任人唯亲,不买官卖官,不封官许愿,不打击报复,不营私舞弊。
十四、政务公开制度
1、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1)部门年度以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2)有关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3)部门为民办实事及执行情况;(4)部门干部任免及奖惩情况;(5)部门职责权限、办事依据、标准、时限、程序、监督投诉处理办法、途径、结果以及机关内部事务的公开。
2、政务公开的形式:通过会议、设立政务公开栏等形式予以公开。
3、政务公开的时间:原则上每年上半年公开一次,下半年公开一次。重要内容和重大事项随时公开;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可长期性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
4、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十五、探访(慰问)制度
1、在职干部因公及其他原因住医院治疗,由工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代表组织前往探访慰问。
2、离退休干部因病住院,按规定由办公室、工会组织有关人员代表组织前往探访慰问。
3、干部职工去逝,由办公室和工会与家属联系,并将家庭情况报告局领导,一般不提倡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如特殊情况需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的,由办公室、工会负责仪式的组织等事宜。
4、干部职工直系供养亲属及配偶去逝,由办公室、工会组织人员代表单位前往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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