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池市商务局《关于转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发放家电下乡宣传资料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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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10 10:46 文章来源:河池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河商发[2009]35号
各县(市、区)经贸局,东兰县商业局,环江、南丹县商务中心,罗城县商务办公室,巴马县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
现将《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发放家电下乡宣传资料的通知》(桂商运发[2009]27号)转发给你们,各县(市、区)认真核实辖区内的自然村(屯)和农户数量,对已报的数据如有出入,请于4月10日前上报我局更正。
联系人:黄家常 电话:2293781
二○○九年四月九日
附件:河商发[2009]35号--关于转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发放家电下乡宣传资料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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