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池市商务局《关于转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信用销售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 2009-03-16 15:39 文章来源:河池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河商发[2009]22号
各县(市、区)经贸局,东兰县商业局,环江、南丹县商务中心,罗城县商务办公室,巴马县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
现将《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信用销售调查工作的通知》(桂商整规发[2009]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做好调查工作,填报详尽数字,于2009年3月30日前附件1、2报市商务局市场科汇总报自治区商务厅。
附:《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信用销售调整工作的通知》(桂商整规发[2009]6号)
二OO九年三月十六日
河商发[2009]27号--关于转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信用销售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