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池市商务局《转发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关于报送旧货业有关情况的通知>的通知》 |
|
| 2009-01-17 16:23 文章来源:河池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河商发[2009]8号
各县(市、区)经贸局,东兰县商业局,环江县、南丹县商务中心,罗城县商务办公室:
现将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关于报送旧货业有关情况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将文件附件1、2、3表下发给相关企业填写,并于2009年元月19日前汇总上报市商务局市场科。
附: 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关于报送旧货业有关情况的通知》
二OO九年元月十六日
河商发[2009]8号--转发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关于报送旧货业有关情况的通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