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池市商务局《转发《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开展“保安全、促消费”活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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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1-17 16:19 文章来源:河池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河商发[2009]7号
各县(市、区)经贸局,东兰县商业局,环江县商务中心,罗城县商务办公室:
现将《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开展“保全安、促消费”活动的紧急通知》(桂商建发[2009]2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组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认真开展“保安全、促消费”活动,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农村市场消费的安全工作。
二○○九年元月十六日
河商发[2009]7号--转发《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开展“保全安、促消费”活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网络传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