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池市商务局《关于转发<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促销扩大消费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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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1-13 16:12 文章来源:河池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河商发[2009]3号
各县(市、区)经贸局,东兰县商业局,环江县、南丹县商务中心,罗城县商务办公室:
现将《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促销扩大消费的通知》(桂商建发[2009]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二○○九年元月十二日
河商发[2009]3号--关于转发《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促销扩大消费的通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