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池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河池市商务局迎接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大庆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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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1-13 08:57 文章来源:河池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河商发[2008]63号
各县(市、区)经贸局,东兰县商业局,环江、南丹县商务中心,罗城县商务办公室:
现将《河池市商务局迎接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大庆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切实搞好商务领域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河池市商务局迎接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大庆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大庆活动将于12月11日隆重举行,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大庆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现结合我市商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河池市商务局迎接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大庆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贯彻十七大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大庆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中央代表团各位成员及其随员、自治区邀请的嘉宾和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确保大庆活动的顺利进行。
工作原则: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制定并落实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各项应急预案,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组织领导
成立河池市商务局迎接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大庆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组,负责制定大庆活动商务领域食品安全保障方案、组织实施和督查。
组 长: 梁 平(市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 韦 平(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慧屏(市商务局副局长)
组 员: 覃 嘉(金城江区经贸局副局长)
罗祖林(河池市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杨再栋(市商务局市场科科长)
保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池市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由罗祖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屠宰、酒类保障工作组和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组。
屠宰、酒类保障工作组:
组 长: 罗祖林
组 员: 覃进华、许大斌、覃凤敏、覃爱月
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组:
组 长: 杨再栋
组 员: 覃 嘉、韦贯红、韦荣辉、韦卫众
三、工作内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一)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猪肉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屠宰、酒类保障工作组
责 任 人:罗祖林
工作时间:11月12日至12月15日
(二)组织协调供应渠道,保障食品供应,加强对超市、商场上柜销售的副食品的检查。
责任单位: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组
责 任 人:杨再栋
工作时间:11月12日至12月15日
(三)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和酒类市场的监督检查,防止假冒伪劣酒类流入市场。
责任单位:屠宰、酒类保障工作组
责 任 人:罗祖林
工作时间:11月12日至12月15日
(四)组织做好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大庆活动期间的副食品生产供应工作,实行食品定点采购制度。
责任单位: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组
责 任 人:杨再栋
工作时间:11月12日至12月15日
(五)派驻人员进入重点接待宾馆饭店驻点,确保各接待宾馆饭店定点采购副食品。
责任单位: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组
责 任 人:杨再栋
工作时间:11月12日至12月15日
(六)对流通部门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业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做到守法经营,诚信兴商。
责任单位: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组
责 任 人:杨再栋
工作时间:11月12日至12月15日
(七)实行零报告制度。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大庆活动期间,承担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各科室、保障小组各成员手机必须24小时保证畅通,将各监管环节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或接到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在第一时间报告食品安全保障组办公室,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也要实行 “零报告”。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在报告当地政府的同时,报告我局食品安全保障组,请于每日16时前将当天情况向我局食品安全保障组办公室报告。电话:0778-2293595 2836076 传真:0778-2292523。
责任单位:市局食品安全保障组办公室
责 任 人:罗祖林
工作时间:12月8日至12月15日
(八)收集各组总结,撰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总结材料。
责任单位:市局食品安全保障组办公室
责 任 人:罗祖林
工作时间:12月15日至12月20日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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