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广西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广西河池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河池市商务局关于申报“中国出口名牌”备选名单的通知
2007-03-28 15:39  文章来源:河池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河商贸[2007]7

  

关于申报“中国出口名牌”

备选名单的通知

 

各进出口企业: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中国出口名牌备选名单的通知》(桂商资发[2007]18号)精神,自治区商务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推荐“中国出口名牌”备选名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请各进出口企业根据《“中国出口名牌”资格条件、评审指标和申报材料》所列资格条件进行自评。完全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请填写“中国出口名牌”申报表,并提交《“中国出口名牌”资格条件、评审指标和申报材料》所列明的申报材料,所有材料于45日前上报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商务厅联系人:许厚春,电话:0771-2109779,传真:0771-5317441

二、          企业应按“商品类别”所列商品类别申报,跨商品类别申报的,每个商品类别需提供一套申报材料。

三、          自治区商务厅按“评审指标评分标准” 对完全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进行初评,得分在50分以上的企业列入“中国出口名牌”广西拟推荐企业名单,名单在广西商务之窗(http://guangxi.mofcom.gov.cn)上公示一周,通过公示的企业列入自治区推荐“中国出口名牌”备选名单并上报商务部。

特此通知。

附件:《自治区商务厅关于中国出口名牌备选名单的通知》

 

 

 

 

〇〇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商务    外贸    中国出口名牌     通知          

  河池市商务局                    2007年3月28印发

                                        (共印8份)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联系人: 刘励勤 电话: 0771-5304648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 伟 电话: 010-51651200-619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